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诚聘海内外英才公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3-03-28 阅读次数: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特色兴校”战略,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领域,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和管理学为两翼,工、农、管、理、文、经、医、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知识功底扎实、富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700余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名师120余人。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90余位高端人才担任特聘教授。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推进申博双一流建设,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2023年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热忱欢迎广大英才加盟我校,共创美好未来。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 具有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对象

(一)杰出人才(全职引进、双聘)

A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和国际公认学术影响力的大师级学者。

B类岗位: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二)领军人才(全职引进、双聘)

A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B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较为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已取得一定有显示度学术成果且具备冲击国家级人才潜力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拔尖人才(全职引进)

A类岗位:在本学科领域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清晰、稳定的学科方向,在相应学科方向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B类岗位:在海内外著名大学获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且业绩十分突出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四)优秀人才(全职引进)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优秀的创新发展潜力的人才,原则上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A类岗位:博士教授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副教授,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B类岗位:博士(后)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C类岗位:优秀青年博士(后),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优秀人才若科研成果突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具有海外研修、科研实践、工程实践等经历可适当放宽。

(五)硕士研究生教授

限个别紧缺类学科,原则上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学士和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优秀人才招聘岗位

序号

院(部)

学科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人数

联系方式

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化学工程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化学、生物学、园艺学、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水产、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分析化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10

张老师

027-83924790

401019139@qq.com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生物学、农学、基础医学、兽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发酵工程、生物工程、分析化学、药学药理学、轻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9

老师

13277042022

30360107@qq.com

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市政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材料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2

周老师

027-83943956

531068047@qq.com

4

机械工程学院

力学、机械工程、农业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7

陈老师

027-85617871

57020476@qq.com

5

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药学、兽医学、畜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免疫学、水产学、生物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8

李老师

027-83956175

sasne@126.com

6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农业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天文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7

老师

027- 85504717

1829029116@qq.com

7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6

老师

027-85504742-805

357210240@qq.com

8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教授)

6

老师

027-65651398

wujiemc@whpu.edu.cn

9

管理学院

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农学、工学、法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8

冯老师

027-85310003

348064105@qq.com

10

经济学院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人工智能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7

苏老师

027-83966311

57428535@qq.com

11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学理论、设计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设计艺术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风景园林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教授)

6

扶老师

027-85505186

502163088@qq.com

12

人文与传媒学院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艺术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6

李老师
027-83935055
188124124@qq.com

13

医学与健康学院

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微生物学、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中医学(含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 (含运动医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5

黄老师

027-83956736

550618971@qq.com

14

外国语学院

文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3

老师

027-83956146

987825062@qq.com

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中共党史党建、纪检监察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科学技术史、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军队政治工作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4

刘老师

027–83912002

229467108@qq.com

16

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

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药学、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农业地质学等专业

博士研究生

5

老师
13545399667
781634982@qq.com

17

体育部

体育运动训练学

博士研究生

1

许老师

027-83955686 961312243@qq.com  

四、引进待遇

岗位类别

购房资助款(万)

科研启动费(万)

年薪(万)

其他待遇

理工

文管类

杰出人才

A类

1.事业编制;

2.提供相应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配备2-3名助手

3.安排配偶工作

4.具体待遇协商面议

5.双聘引进待遇面议。

B类

1.事业编制;

2.提供相应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配备1-2名助手

3.安排配偶工作

4.具体待遇协商面议

5.双聘引进待遇面议。

领军人才

A类

120

≥40

≥70

1.事业编制;

2.A类200m2以上实验用房3.B类100m2以上实验用房;

4.理工类300-500万的实验设备条件(文管类面议);

5.安排配偶工作

6.双聘引进待遇面议。

B类

60

≥50

拔尖人才

A类

30

面议

30

1.事业编制;

2.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40万,文管类20万。

B类

10-20

4-8

2-6

≥20

1.事业编制;

2.实验室建设费理工类20万,文管类10万

优秀人才

A类

18-23

10

8

约25

1.事业编制;

2.2000元/月住房补贴(发三年);

3.引进人才获批相关人才计划后另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B类

10-22

6-10

4-8

17-20

C

8-20

4-8

2-6

13-17

五、聘用管理

人才引进后,实行合同管理,约定聘期任务,按期进行考核。优秀人才A、B、C类和硕士研究生教授为岗位试聘制,纳入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制定首聘期任务,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一般为3年。首聘期考核合格后,纳入校内同级岗位教师聘期管理,考核不合格经学校批准可申请转至非专任教师岗,或申请延长聘用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关系。

六、应聘方式及所需材料

通过武汉轻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站链接:https://rsc.whpu.edu.cn/)向院(部)提交个人应聘材料。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人事处联系人:肖老师+86-27-83955541

人事处主页:https://rsc.whpu.edu.cn/

学校主页:https://www.whpu.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23

本公告由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