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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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4-26 阅读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鄂教办室〔2013〕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一、主要工作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国梦和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和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2012-2013学年,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始终坚持把深化学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改进作风、提升管理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开放办学,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王祚桥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基建处和后管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在认真总结校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新型信息化手段,有效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的渠道和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工作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顶层设计、改革发展、教工聘任及奖惩办法、经费预决算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通过校园网、文件、会议和OA系统等多种形式让教职工知晓和参与;学生招生工作情况,通过学校招生专题网站及时向社会和师生员工发布;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的情况均向教代会报告;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均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在基建处、资产处网站进行公示;在学生奖惩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建立了学生申诉制度。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学校在继续加强以原有网站、会议、文件、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要求各二级单位及时通过相关途径公布工作信息,同时,学校正在积极筹备打造数字化、信息化校园,实施校园一卡通工程,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及时有效地向师生员工发布校园最新消息,即将形成“校园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监督

学校积极执行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工作,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受理校内外举报,校工会负责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学校信息公开的运行状况。基本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协调、各部门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我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情况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主动公开11类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具体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学校发展规划、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各学年校历等;教学管理,包括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师资建设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辅助设施、继续教育等相关情况;科研管理,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奖励情况、科研成果转化等情况;学生工作,包括学校招生政策和计划、招考安排和录取、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投诉办理地址,学籍管理、学位管理、考试纪律、学位授予、转专业申请、学生奖助评审政策和程序、学生奖励办法、处分条例,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等;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事招聘、人才引进信息等;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经费来源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基础建设,包括校园建设整体规划和校区规划、重大基本建设工程计划、招投标信息、工程进展及验收结果和重大维修工程计划等情况;资产管理,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图书采购管理和住房管理等;对外交流,包括国际合作办学、科研项目,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管理规定,教师、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程序及结果;监督工作,包括审计制度及配套专项审计制度、审计业务招投标信息和相关审计结果,违规违纪投诉电话、办理地址;后勤保障,包括学生食堂基本菜肴价格规定、招投标信息、校园安全稳定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开方式

1.互联网。通过学校校园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2012-2013学年度我校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发布学校信息258篇。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校领导接待日和处级干部值班等常规活动。

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招生信息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要求,切实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好评。

1.建立健全制度,强化信息发布管理。2012-2013学年,为进一步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招生网的信息发布作用,学校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网的管理,明确信息发布的责任,规范信息发布的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安全保密。

2.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制度,主动公开招生考试信息。2012-2013学年,我校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电话,及时公布招生政策,主动公开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公示我校涉及到的所有类型招生信息,提供考生档案运行状态电话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3.公开各项招生流程。

(1)公开招生章程。按照“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了《武汉轻工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武汉轻工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武汉轻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等章程,让社会各界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学校招生行为。2013年,学校派教职工到近百所中学进行现场招生咨询,开展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的宣讲,累积发放各类招生宣传册30000份。

(2)公开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得到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并在录取过程中及时分批次、分科类公开录取人数及分数线。同时,学校招生办公室还及时联系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湖北招生信息网对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进行公开宣传,以便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3)公开公示招生信息公示。学校对艺术类、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合格入围结果都进行了严格的公示。2012-2013学年,学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公示797人,并报送各省招生办审核;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公示26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招生选拔入围考生公示504人,并报送省招生办审核、公示。2013年我校录取本、专科生4202人。

(4)公开监督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和互动。为方便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我校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不仅在招生信息网中专门设置“在线咨询”栏目,而且还安排6部电话同时接受咨询,并主动在网上公布学校招生监督部门的电话和邮箱。今年招生期间,招生办还聘任校纪委、监察处副处长王宏光同志为录检员,实时对录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每年3月,学校财务处将审批的年度财务预算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在校内公开;

(2)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每年7-9月,学校财务处将审批的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通过招生杂志、录取通知书、学校集中入学收费现场公示、学校价格进校园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公布学校和省物价局的投诉电话;

(3)学生奖、助、勤、贷等信息公开工作。学生工作处公布学生奖、助、勤、贷等的评定办法,评定的结果通过名单公示的方式向全校公开,同时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

(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招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年度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

(5)决算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部门年度考核书面报告和年度的教代会的校长报告,向学校机关、各学院、直属单位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公开年度财务决算数据。

(6)财务制度公开工作。编制和发放财务制度汇编等形式,向全校公布经费审批办法等财务制度。

2.学校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研究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逐步依法依规开展我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财务信息公开逐渐程序化。通过不断推进,学校的预决算、收费、学生奖、助、勤、贷、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财务制度等财务信息公开的时间、方式和内容逐渐确定,固定到年度财务工作的正常流程中。

三是强化招议标工作。公开年度的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和程序,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事项全部实施招议标,实行阳光采购和招议标,

四是强化监督和主动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公开,让各级部门和学校的教职工广泛行使监督权,保障学校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20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校不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代表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和评议,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没有不良反应。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材料,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关系学校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耐心细致、持之以恒地去做好。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个别基层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打了折扣。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制定《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有效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

2.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加大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在及时关注和梳理学校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校内外媒介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认真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改进提高,进一步促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武汉轻工大学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