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一届六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单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5-15 阅读次数: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落实武汉轻工大学一届六次教代会确立的各项提案,现将各提案的承办单位明确如下:

一、立案提案

(一)在土地置换过程中,切实保障学校利益、维护师生员工的利益

承办单位:工会

协办单位:校办、基建处、发展规划处

(二)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成长支撑体系,提升学校可持续发展实力(该提案与《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培养》的提案并案处理)

承办单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协办单位: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部、教务处

(三)关于开放金银湖校区北门的提案(该提案与《满足师生美好生活需求,开放金银湖校区北门》和《金银湖校区新开北门并增设门禁系统配套,切实满足师生实际需求》的提案并案处理)

承办单位:保卫处

协办单位:校办、基建处、后勤保障部

(四)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升级更新多媒体教室硬件软件,完善教学环境

承办单位:教务处

协办单位:资产处、后勤保障部

二、建议提案

(一)关于加强校园共享单车有序管理(与《关于校园单车的管理方案》两个提案合并)

承办单位:保卫处

协办单位:后勤保障部

三、工作要求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校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做好教代会的提案工作,对促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重大。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尊重代表权利,确保各项提案落实到位。

(二)各承办单位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提案的时间、步骤和措施。

(三)各承办单位在落实教代会提案的过程中,要经常与提案人沟通和交流,反馈相关工作情况,并做好接受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落实情况中期和年终的巡视检查工作。

武汉轻工大学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