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武汉轻工大学章程》和《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委员会2017年对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统筹建设发展、学位点建设、科技创新团队考核和师德学风建设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审议学科发展规划,推进学科建设
召开学科发展交流研讨会,听取学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专题汇报,主要内容包括:我校2016年参加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情况分析,学科群建设若干问题探讨,影响学科发展的主要因素,学科整体实力提升新举措,学科规划调整,以及建设规划中着力解决的共性问题和各学科特殊问题的建议。
二、建言学校全局战略,形成咨询意见
召开会议,探讨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科发展优势与特色的途径。分析、讨论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学科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应对策略,对如何将两这个学科培育成博士点授予学科,提出建议。研究《武汉轻工大学章程》和《武汉轻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对章程整体和具体章节条目提出非常细致的意识建议。
三、推进学位点建设,优化学位点布局
组织开展了我校拟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校内自评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规定程序,在审阅材料、听取答辩基础上,根据社会需求状况和现有发展水平,对各申报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和排序,为学校确定推荐申报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提供决策咨询。
四、审议科技创新团队考核,推进科技创新
开座谈会,了解团队运行及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初步审核团队提交的材料,包括支撑材料复印件。在审阅材料、听取答辩基础上,审议“生鲜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分子营养与饲料生物技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创新团队2016年度考核情况。
五、推进师德学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
审议通过《武汉轻工大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学校在坚持学术高标准和兼顾学科差异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教师职务聘任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健全多元分类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