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我校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强化信息发布,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水平。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公开清单中需公开的全部50项服务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办学透明度,为学校深化改革、谋划发展提供助力。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指导下,我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中有升。思想上进一步重视信息公开,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行动上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监测上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强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全校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9-2020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以学校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专职工作人员对每一项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编辑,提交审核,学校办公室专职人员审核之后上网公开。
(二)逐步细化信息公开清单内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的清单内容逐步细化,学校信息公开网内容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对信息公开的要求高度吻合。
(三)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学校积极适应“互联网+”、数字化和信息化新形势,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技术优势,主动拓宽信息覆盖面,构建以网站集群和自媒体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报刊、宣传栏等校园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公开平台,实现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主动公开了10大类50条相关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和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二)公开方式
1.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专网。通过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019年9月1日-202年8月31日,我校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共计发布1248篇,通过官方微信推送信息560条。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和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2019-2020年度,共发布校级文件225份,信息公告105条。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研究生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模式,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校领导接待日和处级干部值班等常规活动。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严格落实重点部门和处级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2020年招生过程中,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六不准”“十公开”和“30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核心,切实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到收费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均根据湖北省收费文件上报学校财务处备案,保证了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文件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2.强化招生录取过程管理。学校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招生录取始终,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学校提前将各省(区、市)招生的网上录取工作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坚持在各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和预分专业。预留计划使用等重大问题,在学校招委会授权下,通过集体讨论确定,逐层签字确认后执行。
3.进一步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学校在招生宣传及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咨询会等平台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咨询电话、申诉电话(邮箱)等;在本科招生网官网上发布学校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针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公示《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省(区、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及时向考生发送录取状态及录取结果,使考生能快速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录取期间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内容点击量总计达到4万余人次。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于2019年2月18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2019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同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在校内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予以公开。
2.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通过社会媒体、招生杂志、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和财务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学生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同时公布价格和教育举报电话。
3.学生奖、助、勤、贷等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公布了学生奖、助、勤、贷等的评定办法,向全校公示评定的结果,同时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有投诉的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通过招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2020年度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等物资设备。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武汉轻工大学采招网上对招标信息、中标信息予以公告公示。
5.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批复内容,于2020年8月24日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9部门决算信息。
6.财务制度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武汉轻工大学经费支出审批规定》《武汉轻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武汉轻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武汉轻工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及时将2020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在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出的要求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情况申请。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19-2020学年,根据信息公开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充实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管理。目前,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度、认可度较高,学校信息公开数量增加,信息公开强度加大,师生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多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19-2020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材料,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19-2020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升,获得广大师生一致好评,主要经验做法有: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梯队,尤其是重视学院(部门)和系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2.创新媒介,管理精细。紧扣“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依托学校网站站群,加强信息公开现有媒介的管理,进一步研究和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媒介和平台,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尽管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不断完善进步。例如,有关信息更新的时效性需要加强,力争实现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展,尽管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完备,但网站点击量不高,下一步学校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让更多的教职工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中来。
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内容已汇总学校2019-2020学年间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另行报告的事项。
八、学校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