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3-06-27 阅读次数: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自古被誉为“楚中第一繁盛处”的大汉口,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重点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湖北省老牌一本招生高校。为促进学校体育事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

项目

位置

计划

文化课

单独考试计划

文化课全国统考计划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男子篮球(五人制)

前锋、后卫

0-4

0-2

0-2


中锋

0-1


0-1


女子篮球

(五人制)

前锋、后卫

0-4

0-2

0-2


中锋

0-1


0-1


女子足球

(十一人制)

前锋、前卫、后卫

0-10

0-1

0-2

0-7

守门员

0-1



0-1

男子羽毛球


0-7

0-1

0-1

0-5

女子羽毛球


0-7

0-1

0-1

0-5

合计


35

7

10

18

注:招生计划分为文化课单独考试计划和文化课全国统考计划两大类别,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并参与这个类别的专业成绩排名。

二、报名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选择“文化课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报名参加高考;选择“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报名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条件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文化课考试类别和具体测试位置,其中报考男子篮球或女子篮球项目的中锋位置,男子身高须达到1.95米(含)以上,女子身高须达到1.80米(含)以上;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3.考生报考的项目,如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省级统考,考生均应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4.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由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见附件1),证明考生为该集体项目中的主力上场队员;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3年1月10日8点至2月20日17点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报名并确认志愿,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平台打印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名,教练员签署推荐意见,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盖章)扫描件;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专业测试现场报到时须提供整册原件;如有多次获奖均符合条件的,仅提供其中一次即可);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扫描件;

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

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将于2023年3月1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五、专业测试

(一)足球、羽毛球项目测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足球、羽毛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考生须留意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将根据全国统考成绩情况提出足球、羽毛球项目合格成绩要求,确定我校考试合格名单。

(二)篮球项目测试安排

现场报到:

1.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时须出示《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二代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申请材料的原件;

3.集体项目考生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的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篮球项目的男子中锋或女子中锋须现场量身高;

4.考生须提前购买专业测试期间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原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未购买保险或拒签承诺书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须提前网上缴纳测试费用(缴费通道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发布),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标准:120元/人。

适应场地:

1.适应时间:另行通知

2.适应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体育馆,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测试时间:

项目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篮球

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体育馆

测试要求:

1.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检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予检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像。

3.测试成绩(完成次数、时间、距离等)当场向考生公布,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4.考生测试期间相关技术问题申诉,必须在测试期间解决,测试结束后不接受此类问题申诉。

测试程序:

专业测试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六、成绩发布

1.学校在考生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考生可在报名平台中查询成绩。

2.考生对学校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发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校只对成绩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对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信访部门(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专业测试争议申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测试争议申诉结果答复考生。

七、合格名单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分项目分位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考生信息,未经公示或公示没有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将充分考虑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标准,确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与学校签订《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同时要按生源地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及录取专业,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一)文化课全国统考考生

学校面向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的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在对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有明确分数划定的省份,按其要求执行。

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人数,如果超过分项目分位置招生计划,将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考生

学校面向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单独招生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学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九、违规处理

对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

凡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专业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十、其他

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和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咨询电话:027-83921022、83928885

监督邮箱:3007955762@qq.com

招生网址:https://zsb.w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