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管理,保障学校资金有效使用与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武汉轻工大学设备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8〕22号)精神,特制定本规程。
一、学校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分管理部门(项目单位)预验收和学校验收两个阶段,按开箱验收、预验收、学校验收等三个环节进行。
二、开箱验收环节
此环节为货物检查,由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组织实施。
(一)验收原则:货到必验,不符即退。
(二)验收标准:所到货物的数量(含配件附件)、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外部形态等均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检查要点:
1.货物清单:检查仪器设备的数量、产地厂家、规格型号及基本配置。以合同条款为依据,逐件清查核对,并以装箱单为依据,检查随机资料(有关配件附件、说明书、检验证书及其他资料等)是否齐全。
2.包装完好:检查仪器设备外形、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并拍照存档。
3.货到检查验收后,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记录验货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应到和实到数量。
4.进口仪器设备涉及商检要求的按海关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四)验收组织
合同供应商在货物送达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后,应及时向项目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并提出验货要求,项目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不少于2人)按合同条款进行验货。
三、预验收环节
此环节为技术性验收,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对于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验收,此环节结果即为最终验收结果。
(一)验收原则:不运行不验收,不达标不通过。
(二)验收标准:安装到位,调测通过,性能达标,运行稳定。
(三)检查要点:
1.安装调试情况:检查是否按使用单位指定的场地、环境要求完成了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程序。
2.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主要性能。大型仪器设备、多设备组装系统、应用软件等在完成调试后应进行一定时间的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报告,经由设备主要使用操作人、熟悉此类设备的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的技术小组(不少于3人)签字认可。需测试样品的,应提供样品测试分析报告。
3.商务条款情况:检查是否落实了技术培训、增值服务及其他合同约定的商务条款。
(四)验收组织
合同供应商向项目单位提出预验收书面申请,项目单位成立预验收小组及时组织预验收,形成《仪器设备预验收报告》(见附件2),并签字认可。
预验收小组由项目单位相关领导、实验技术人员、教师代表、技术专家3-5人等组成。
四、学校验收
此环节为复核性验收,由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填写《武汉轻工大学设备采购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向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一)验收原则:不到位不验收,不合格不通过。
(二)验收标准:程序到位,内容完整,资料齐备,抽检合格。
(三)检查要点:在项目单位预验收的基础上,对照合同要求,审阅相关资料,了解设备使用情况,现场抽查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讨论并提出验收结论。
1.流程方面:检查开箱验收、预验收等环节验收程序是否到位,内容是否完整。
2.资料方面:检查有关资料是否齐备,重点是《武汉轻工大学设备开箱验收情况登记表》、试运行报告、样品测试报告(需样品测试的应提供)、《仪器设备预验收报告》、报关单(进口设备须提供)等相关材料。
3.抽检方面: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安装到位、运行正常,抽查前期验收内容是否落实。
(四)验收组织
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单位验收申请后,成立校级验收小组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小组由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代表、技术专家等组成,一般为3-7人。
正式验收根据需要以现场验收或会议验收的形式进行。验收程序有:
1.合同供应商及技术代表介绍项目实施与合同执行情况;
2.项目单位介绍项目预验收情况;
3.验收小组审阅相关资料、技术质询,必要时现场抽查仪器设备运行情况;
4.验收小组讨论验收情况,形成验收结论,完成《武汉轻工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见附件4)和《湖北省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见附件5)(政府采购项目必填),并签字认可。
五、其他
(一)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不同原因产生的各种争议事项应及时依法依规处理,验收过程中不予涉及与处理。
(二)加强验收各环节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能通过验收。
(三)本规程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表格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仪器设备开箱验收情况登记表
2.仪器设备预验收报告
3.武汉轻工大学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申请表
4.武汉轻工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5.湖北省政府采购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