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8年中央共建资金-武汉轻工大学机械学院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依据鄂采计[2018]-31036号采购计划文件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轻工大学的委托,对2018年中央共建资金-武汉轻工大学机械学院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中央共建资金-武汉轻工大学机械学院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8]136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万元(其中:1包37.5万元;2包62.5万元)
4、采购内容:武汉轻工大学机械学院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实验室建设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一切工作和伴随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本次采购分2个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包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规格要求 |
质保期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 |
工作站 |
3台 |
37.5 |
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5年 |
供货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负责将约定的全部货物送至采购方要求的实验室。 |
2 |
个人便携式数控机床 |
10台 |
62.5 |
2年 |
机电一体化教学实验设备 |
2台 |
MES网络型模块化柔性自动化生产线实验系统(核心产品) |
1台 |
备注: 1、投标人可分别对上述各包进行报名; 2、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采购货物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并按照相关国际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检验的合格产品。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1月18日起至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楼政府采购部(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16楼)。
3、获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获取。3)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4)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2、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竞争性投标会议。
3、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月31日17:00时前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有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的方式将投标人的问题解答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异议,请向武汉轻工大学和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30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3372847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刘雅娜 联系电话:027-82613010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