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项目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教学实验楼、工程实训楼(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6]451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轻工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汉轻工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教学实验楼、工程实训楼项目前期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中路36号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42646平方米 ,其中:教学实验楼规划建筑面积2264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007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571平方米);工程实训楼规划建筑面积20005平方米 。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13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教学实验楼、工程实训楼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工程物探、工程钻探、水文地质勘察等)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及主体设计单位的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所需的勘察及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服务(含必要的补测补勘、技术交底等相关服务等)。
2.7. 服务周期:建筑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甲方通知勘察单位进场,勘察单位进场后30日历天内提供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的岩土勘察报告书,成果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的岩土勘察报告书数量8套,与纸制报告内容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 1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 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应在近三年(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5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4年6月13日至2017年7月5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完成过1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注: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并与投标人签定了有效固
定的劳动合同,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证明。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年 6 月 1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7 月 6 日9:30 时前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楼0905 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 层)。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
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轻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地 址:汉口黄孝河路康乐大厦四楼
邮 编:430000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范志雄 联 系 人:刘雅娜
电 话:027-83923110 电 话:027-82610605
传 真:/ 传 真:027-8262485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9933590@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武汉农商行三眼桥支行
账 号:/ 账 号:200631582010013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