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篮排球场改造工程)
依据鄂采计[2019]-15829号采购计划文件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轻工大学的委托,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篮排球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篮排球场改造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9]041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82万元
4、采购内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篮排球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14633㎡。金银湖校区现有标准尺寸室外篮球场22片、标准尺寸室外排球场4片,场地分4个片区(1号、2号、3号、4号,见图纸)全部球场为水泥混凝土场地,篮球场划线按旧《篮球竞赛规则》划线,不符合现行《篮球竞赛规则》要求。本次改造在场地保持原有平面布局与设置不变情况下,按现行《篮球竞赛规则》对场地划线进行规范。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处理、场地排水沟修整、塑胶铺装、围网及灯光安装等。本次采购分1个包,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包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工期 |
质保期 |
工作内容 |
1 |
金银湖校区篮排球场 改造工程 |
382 |
50日历天 |
工程整体质保期不低于3年,国家标准高于该标准的项目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备注: 1、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
二、投标人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B类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卡,社保局开具的近3个月(2019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包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个险种)(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或社保局开具的证明备查);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3、获取要求:
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2、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各投标单位委派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23110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人:刘雅娜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