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采计[2020]-00020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轻工大学的委托,对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020年零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020年零星维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0]006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90万元/年(其中:金银湖校区零星维修年预算约100万元,常青校区零星维修年预算约90万元)。
4、采购内容:武汉轻工大学后勤保障部2020年零星维修项目,本次采购分2个包,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各包要求为准。
包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 |
质保期 |
工作内容 |
1 |
金银湖校区2020年零星维修工程 |
100 |
一年 |
工程整体质保期不低于1年,防水治漏5年,国家标准高于该标准的项目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
分别负责金银湖校区、常青校区的零星维修项目,包括学校采购限额内(单项概算5万以内,或经审核批准10万以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维修抢修、治漏,拆除等修缮施工。两校区零星维修由约80余项小额修缮项目组成,时间、地点比较分散。 |
2 |
常青校区2020年零星维修工程 |
90 |
备注: 1、 投标人仅可对上述1包或2包中的一个包号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无效投处处理。 |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2021年3月31日。在各校区年度零星维修预算金额范围内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1月14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3、获取要求:
1)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4)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2、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20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23110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人:刘雅娜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