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宏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1-10-11 阅读次数: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宏勋同志任教务处处长,汪海波同志不再担任教务处处长职务。

张 聪同志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免去其数学与计算机学院院长职务;

雷银生同志任管理学院院长,主持学院党政工作,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肖波明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政工作,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吴永根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陈莹燕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免去其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职务;

王尚玉同志任医学与健康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祝振洲同志任硒科学与工程现代产业学院副院长,主持学院党政工作,免去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廖前兰同志任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张国超同志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黄 猛同志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王 锐同志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樊 琦同志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 力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艺术与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刘 非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职务;

赵双喜同志任人文与传媒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学院党政工作,免去其动物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同意张红菱同志辞职申请,免去其医学技术与护理学院党委书记职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