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各类改派情况的办理
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 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3) 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4) 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 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需要求在《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意见;(3) 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4) 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5) 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需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 如原户档托管在“湖
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需要求在《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意见 ( 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3) 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4) 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 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需要求在《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意见 ( 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3) 原单位解约函;(4) 毕业生自行寻找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5) 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五: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又找到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需要求在《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意见 ( 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3) 原单位解约函;(4) 新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5) 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6) 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情况六: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并按照单位要求将户档转入单位或办理户档托管或转回原籍,后续又要自行调整户档去向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1)《报到证》原件;(2) 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需要求在《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意见 ( 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才服务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3) 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自行调整户档的证明;(4) 毕业生自行寻找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5) 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