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5-03 阅读次数:

武汉轻工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一、毕业生领取和补办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工作程序


1. 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则上由各学院到招毕处集中领取,学院分管毕业生工作的部门需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对取消状态、延长学制及留学国外等特殊类毕业生,按有关规定控制下发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推荐表和协议书,各学院要严格管理,毕业生有爱惜、妥善保管好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的义务。


2. 推荐表与协议书若损坏、丢失或违约需补办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招毕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的补发或换发。


二、毕业生派遣工作程序


1. 用人单位解决毕业生人事关系的,毕业生凭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协议书经学院备案后,上交协议书(或接收函)至毕办审核。应届毕业生首次派遣计划截至日期为当年的 5 月上旬,在此之前上报材料,方可列入学校毕业生首次就业计划。


2. 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人事关系的,毕业生可凭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协议书或接收证明(委托某人才中心接收自己的人事关系),经人才中心签章后交毕办可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


3. 人事关系回原籍的毕业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可列入就业计划。


4. 毕业生户档留校请注意时间限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申请、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5.   毕业生首次派遣手续由学校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后续派遣及改派手续由学校在暑期分批办理,9 1 日后由毕业生自行办理。


6. 应(往)届毕业生后续派遣办理程序:毕业生上交协议或申请→毕办做就业信息材料→毕业生携带信息材料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凭《报到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到学工处档案室办理档案异动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见校就业信息网专栏。


7. 毕业生户档留校超过两年的由学校集中办理回原籍《报到证》,毕业生需在相应时间内,凭毕业证和身份证自行到校毕办领取《报到证》,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切忌因时限长,造成严重的户档滞留,给自身及学校带来严重影响。


三、毕业生改派工作程序


1.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因就业单位更新而导致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需要异动的属改派。每位毕业生只有一次改派机会,改派时间不超过两年,逾期无法办理改派手续。


2. 毕业生改派需出示原《报到证》,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毕办审核后予以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改派程序:向毕办出示相关材料→毕办分批到教育厅办理→毕业当年 9 月之前办理的毕业生在 10 个工作日内到毕办领取新《报到证》(毕业当年 9 月之后的同往届毕业生办理程序)→凭新《报到证》兰联、白联分别到原户口、档案所在地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4. 往届毕业生改派程序:向毕办出示相关材料→毕办做信息材料→毕业生携带信息材料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报到证》→凭新《报到证》兰联、白联分别到原户口、档案所在地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四、毕业生违约工作程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后应自觉遵守双方的约定,讲究诚信,维护学校的声誉。


2、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后在毕业之前想重新择业的属违约。


3、毕业生违约办理程序:毕业生与原单位协商,取得解约证明→本人凭单位解约证明向学院申请→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到校毕办办理违约手续→通过公示期后方可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