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5-06-20 阅读次数:


1.具体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含烈士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认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申请金额:不超过本专业学费标准。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减免学费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辅导员。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到时先在“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报到后再提出学费补助申请。

(2)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和提供的证明进行审查,与班干部讨论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相关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交财务处办理手续。

(5)财务处负责发放学费补助款,并负责确保学费补助款用于缴纳学费。

4.申请时间:新生在入学当年 10 月提出申请,其他学生在每年的 4 月和 10 月提出申请。

武汉轻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身份证号


农行卡号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 址


申


请


理


由








学生签名:

辅导员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

分党委

意见



该学生应缴学费 元,拟给予减免 元。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工处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定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