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含烈士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认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申请金额:不超过本专业学费标准。
3.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减免学费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送交辅导员。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到时先在“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报到后再提出学费补助申请。
(2)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和提供的证明进行审查,与班干部讨论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相关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交财务处办理手续。
(5)财务处负责发放学费补助款,并负责确保学费补助款用于缴纳学费。
4.申请时间:新生在入学当年 10 月提出申请,其他学生在每年的 4 月和 10 月提出申请。
武汉轻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班 级 |
| 姓 名 |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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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农行卡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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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 址 |
|
申
请
理
由 |
学生签名: |
辅导员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 分党委 意见 |
该学生应缴学费 元,拟给予减免 元。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定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