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8-06-05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年)》、《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8〕16号)和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是学校学费收入、推动自身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明确到年级、班级、包干到人(建议在班级选聘学生为贷款助理、协助日常贷款管理),确保每一名贷款的毕业生都有责任人负责落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教育,诚信还款

1.做好诚信宣传工作,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助学贷款还款义务。特别是在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贷款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2.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各学院在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各学院包干责任人定期(按季度)通过贷款学生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对于已逾期的学生,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生源地教育部门督促其及时还款。

3.结合毕业生离校教育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班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组织学生集中学习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提醒学生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要及时履行助学贷款还款义务。

三、加强组织,及时确认

1.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并做好存档工作。逐一通知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交学院。有条件的学院对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组织统一打印、统一签字、统一告知注意事项;学生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

2.升学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休学和提前还款的学生也需要按正常申请毕业确认,然后在系统中申请信息变更,并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

3.请各学院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6月16日前完成2018年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贷款管理系统将于6月30日关闭,之后学校将完成所有贷款毕业学生网上确认工作。学院结束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后,汇总学生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后,存档备查。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各学院将学生本人签字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留存在学院;

2.各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开展的专题教育活动图片、文字总结或新闻报道的电子档以及各学院2018届贷款毕业学生的群号,于6月20日前交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