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校工会、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招就处、财务处、资产处、后保部、图书馆、网络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大学生征兵工作小组。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校团委、发规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招就处、财务处、审计处、后保部、校医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
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学工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党委宣传部、保卫处、校团委、校医院、马院、心理健康中心主要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心理健康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
3.大学生征兵工作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武装部工作校领导
成 员: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武装部,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招就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
工作小组下设大学生征兵工作站,工作站设在校武装部,由分管武装部工作校领导担任工作站站长,校武装部部长担任副站长,东西湖区武装部派出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