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月8日对武汉轻工大学进行了巡视。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3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张金良代表巡视组向我校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对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标看齐意识不强”问题
学校党委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对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并研究出台了《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全过程之中。
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纳入到《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国家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战略,提出2017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校2017年度工作计划、校领导班子2017年度履职尽责工作清单,加强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全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对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出了具体部署,明确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讲四有”专题讨论、支部主题党日等进行认真落实,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实到平常。
建立长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17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和《武汉轻工大学规范“三会一课”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2.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够牢”问题
将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纳入2017年上半年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重要内容。根据省委和省高工委最新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基本工作要求,建立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了《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办法》。制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管理清单,校党委与各分党委书记和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纳入年终考核目标。调整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各院(部)也先后调整或成立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构。认真落实每学期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
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形势与政策》课整改专班,专班由2位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领导组成。制定了人才引进规划,拟分3年达到思政课专职教师师生比1:350-400的要求。召开了《形势与政策》课程整改会议,足额落实了16学时的形势与政策课。重点加强了思政课改革,形成了思政课实践教学“12345”模式。进一步用好网络教育平台,加大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建设的力度,使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创新发展大学生愿意倾听、乐于接受的方式。经过整改,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较两年前有明显提升。
制定了学校“青马工程”实施方案,将省、校、院三级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纳入其中,按照“思想优先、层层推荐、综合考察、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典型选树和宣传,强化团委书记直接联系学员制度,加强与省级培训班的沟通联系,形成定期沟通、及时引导、齐抓共管的日常教育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选培机制。
将党员发展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党员的后续教育,加强党性修养,严肃政治纪律。
3.关于“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够到位”问题
学校党委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了思想认识,毫不动摇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制定出台了《武汉轻工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武汉轻工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在会议议题确定前,校长、书记及时沟通,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合理分工、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结合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严格按照规则执行。
二、对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履行领导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校党委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剖析问题根源,在检查自身管党治党不到位的同时,责令相关分党委进行了深刻反思。
学校举行了2016年度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主责主业意识,压实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校党委书记作了集中点评和主题讲话,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好党建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校党委要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讲四有”专题讨论,开展不到位的党组织认真“补课”,已经开展的党组织建立台账,做好活动计划、实施、记录、资料留存等工作,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效。对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找及确认没有完成的学习任务,并敦促有关单位党委中心组端正态度,针对没有完成的学习任务和没有学到位的内容,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了补学并加以详细记录。
以履职尽责考核为重点,开展基层分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中层干部的履职尽责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调整了相关学院领导班子。
党建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修订完善了《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分党委会议事规则》《武汉轻工大学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武汉轻工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制定出台了《武汉轻工大学党代表大会制度》《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学校各部门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明确责任,协调关系,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实效。
2.关于“党建培训和党员学习不达标”问题
校党委认真学习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举办党校第76期教师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精心制定培训计划,校党委书记带头上课,还特邀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湖北大学有关领导和党建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制定《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干部培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拓宽培训渠道,通过党校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渠道加强干部培训,按要求完成干部学习培训任务。目前我校已经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远程培训中心签订“高校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协议,开展干部培训合作。
敦促相关支部,认真制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并逐一落实,加强对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补学。学校组织部下发支部学习内容安排及要求,要求抓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和各院(部)分党委按照《2017年上半年校、院(部)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均制定并落实了党员学习培训方案。
3.关于“基层组织不健全、换届工作不规范”问题
学校党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组织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在全校各基层党支部统一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党委组织部及时指导换届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5月中旬,学校党委举办全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现场观摩动科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执行《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目前,全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都设立了支部委员会,并且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相关材料已上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深刻吸取教训。
4.关于“党员发展管理和介绍信回执回收不严格”问题
相关分党委组织各年级辅导员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体责任,强化审核把关。对学院所有党员材料逐一进行了排查,查漏补缺。制定制度,明确责任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对巡视中出现问题的年级辅导员(支部书记)提出了批评,对当时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进行了约谈。
持续深入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将该项工作列入2017年党委组织部工作要点,并作为院(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目前2016届毕业生组织关系回执率已达到98.64%,力争年底达到100%。下发《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制定《武汉轻工大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进行后续跟踪和教育管理。下一步,将继续按要求加强回执回收工作。
5.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相关同志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深刻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过好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了再学习,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落实到实践工作中。相关同志到所在支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补课补学并在会上做出了深刻自我批评。制定了《武汉轻工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确保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活严肃规范、扎实有效。
6.关于“执行党费交纳制度不严格”问题
加强党员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和有关党费管理的政策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义务,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立行立改,及时纠正错误,于2016年9月,已经顺利完成了全校在册党员补缴党费工作,同时为每位党员配发了党费证,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广大党员每月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做好了记录。
三、对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学校党委明确党委书记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问题,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学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
2.关于“不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问题
学校党委及时纠正了校领导班子排序问题,按照党委职务进行了重新排序,正式下发《关于调整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教学联系点的通知》。同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已报送省纪委六室和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对相关中层干部的处理问题,多次向上级纪检部门领导汇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纪委全会多次研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决定给予相应处分。在2017年党风廉政宣教月期间安排了专题学习,以案说纪,强化警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3.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向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要求看齐。立行立改,坚决将“三转”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目前,纪委书记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学校纪委专司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责主业。制定了《武汉轻工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文件,将中央深化“三转”的要求贯彻到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执纪工作能力,有效发挥“探头”作用。
四、对廉洁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突出”等问题
在党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校领导进行了深刻剖析,并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学校严肃追责,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校党委书记发表讲话,纪委书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对巡视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学校先后制定或修订了《武汉轻工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公款消费行为的发生。
2.关于“小金库问题突出”等问题
出台《武汉轻工大学“小金库”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发布《武汉轻工大学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全校各二级单位进行“小金库”排查整改。学校纪委书记带队到各二级单位现场督查,现场签订承诺书。学校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防止腐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坚决落实上级要求,立行立改,已经完成了违规发放教师节慰问费的清退工作。
3.关于“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问题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已将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报送省纪委六室和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相关中层干部严肃追责,退还款项,并要求撰写情况说明,深刻认识其错误行为。
4.关于“工程建设问题突出”等问题
召开基建工作专题整改会,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招投标和基本建设内部监督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合同文本等重要材料的审核把关。
五、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不到位”问题
坚决落实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完善修订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常委与非常委校领导在发言建议权上的区别,专门制定了《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常委会会议记录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
2.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及上级关于高校中层干部任职的相关文件精神,将相关处级干部的配偶、子女调整到其他二级单位工作。
3.关于“以选举代替选拔任用程序”问题
以制度建设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规范和细化干部考察程序,立即纠正相关问题,同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4.关于“考察材料、任前公示、干部任免表不规范”问题
立即纠正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并制定了干部考察材料撰写格式范本,对2015年1月-12月选拔的4批、共26名中层干部,按照相关要求形成了新的干部考察材料。
出台《武汉轻工大学中层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提高学校选人用人公信度,对2013年8月选任的胡某等7名中层正职和王某等12名中层副职,按照要求补充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后,完善材料并存档备案。
制作填写说明及样表,对全校所有中层领导干部的任免表进行了再检查,针对工作经历中的时间空档问题,多次请示上级,以事实为依据,逐一与当事人核对完善。
5.关于“任前听取纪检部门意见不到位”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目前,巡视组指出的2015年1月以来选拔的26人,已经由组织部发函学校纪委监察处,书面听取了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
6.关于“档案管理质量不高、工作时间认定不准确”问题
校党委制定了《武汉轻工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质量。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已按规定重新认定相关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
六、巡视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校党委责成校纪委牵头成立调查组,进行深入分析,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件,目前办结2件,给予批评教育4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给予行政处分1人;撤销校党委委员职务1人,免去校纪委委员职务1人,免去学院院长职务1人,调整岗位1人,并责令有关单位对违规问题予以纠正。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由学校纪委承办13件,办结13件,办结率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师生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7-83912510
通信地址: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电子邮箱:jw7684@whpu.edu.cn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