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2014-2015学年,学校继续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召开为契机,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开放办学,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校长刘民钢同志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2014-2015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自身实际,经过任务分解、部门研究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最终制定了《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清单》,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10大类、50小类工作,清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让社会了解,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细化了公开内容,提高了学校工作透明度。
(二)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学校在继续加强校园网站、会议、文件、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重新制作了专门的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另外,进一步推进校园一卡通工程,着力打造数字化、信息化校园,通过官方微信等新形势下手机信息平台及时有效地向师生员工发布学校最新消息,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本年度,学校加大力度推进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指定信息公开工作专门人员,建立部门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并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力求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形成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学校积极执行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计划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学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整理和发布工作,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受理校内外举报,逐步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协调、纪委监督、各部门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主动公开10大类50条相关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1.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专网。通过学校官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我校通过官网发布学校信息348篇,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共计发布796篇。学校通过信息公开专网将学校近三年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各类资料全部上传,并且实时发布学校层面公开信息30余条。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2014-2015年度,共发布文件530份,信息公告89条。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研究生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校领导接待日和处级干部值班等常规活动。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在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严格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受到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1.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法。学校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举措,在完善原有包含招生网、QQ在线咨询、电话、手机短信在内的信息平台基础上,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积极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招生录取信息,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2.主动公开招生录取信息。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 招生要求,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有效监督为保障,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册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主动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录取信息,保证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1)公开招生章程。我校在“新媒体”信息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了《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章程,让社会各界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学校招生行为。
(2)公开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得到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并在录取过程中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公开录取人数及分数线。
(3)公开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入选信息。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入围结果都进行了严格的公示。2015年学校公示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初审合格考生70人,公示测试合格入围考生41人,并将结果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公开录取结果。在每个省录取完成后,学校第一时间通过招生网公布录取省份的批次、科类、录取人数、录取最低分等信息。
(1)财务预算信息公开。今年4月30日,我校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2)财务决算信息公开。今年9月8日,我校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部门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3)收费信息公开。今年6-9月,通过社会媒体、招生杂志、学校财务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今年9月8日,通过学校财务网站向社会公开2015年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
(4)学生奖、助学金等信息公开。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网公示奖、助学金名单和学校的投诉电话,公开2015年度学生奖、助、勤等的评定和发放等信息。
(5)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采购、学校采购招标公告和小额物资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
(1)结合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研究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逐步依法依规开展我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2)将财务信息公开逐渐程序化。将学校的预决算、收费、奖励资助、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财务制度等财务信息公开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固定到年度财务工作的正常流程中。
(3)实行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强化监督和主动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公开,让各级部门和学校的教职工广泛行使监督权,保障学校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4-2015年,我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有效申请,按照《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申请内容属于依申请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已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信息予以回复,申请人对公开情况表示满意。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校园网主页开通了信息公开专栏后,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学校信息公开数量增加,信息公开强度加大,师生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多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2014-2015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材料,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应该在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和公开渠道方面多下功夫、下狠功夫,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面性和持久性的工作,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
2.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深入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及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部门服务意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进一步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大力加强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效率,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