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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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5-11-10 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章程》《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加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学校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服务师生群众、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工作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公开清单中需公开的全部50项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监督,积极回应师生关切,不断提高办学透明度,为学校深化改革、谋划发展提供助力。

在湖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中有升。各中层单位紧紧围绕校园政治生态优化、全面从严治党、博士单位入校核查、一流学科建设等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内容,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党政办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全校各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落实,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2024-2025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化政治引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办学治校全局,系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全校各中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工作,扎实开展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受理答复。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每年定期核查全校信息公开事项,更新信息公开清单,及时记录和反馈信息公开情况,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优化保密审查机制,落实好“申请部门一信息公开办公室一保密管理部门”三级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保密两不误。严格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武汉轻工大学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以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深化体系建设,构建信息公开渠道矩阵

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化建设,拓宽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和参与,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坚持接诉即办理念,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和校内信箱、学生权益等传统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校内学生、教职员工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信访咨询反馈机制, 2024-2025学年接收处理省智慧信访平台、书记校长信箱、市长热线、来访信件等各类信访件55件,办结率100%,妥善做好答复处理,高效回应师生诉求。二是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层干部大会、师生代表座谈会等校内会议为基本载体,接收群众反馈和考核评议,切实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学校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以检促改、以改促升,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聚焦核心节,推进信息公开提质增效

学校大力推进师生关心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招生、人事、财务、教学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招生方面,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以及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等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招生章程、分省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信息,确保学校各类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人事方面,实时公开高层次人才招聘拟录用名单、职称评审通过名单、中层干部出国(境)公示等信息;在财务方面,不断扩展渠道、丰富形式,主动公开收费信息、预算决算、经费报销等师生群众关心的事项;在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信息、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等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按照《清单》要求,学校通过文件、会议(含教代会、学代会、座谈会)、网络(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报刊、年鉴、宣传栏、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公开学校各类信息。其中通过信息公开网对《清单》所列的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等10大类50项内容进行公开。

(二)公开方式

1.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专网。通过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024-2025学年我校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共计发布1343篇,其中学校要闻558篇,综合新闻598篇,媒体聚焦187篇。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和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2024-2025学年度,共发布校级文件522份,信息公告259条。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模式,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其中通过武汉轻工大学官方微信推送信息920条。

6.综合值班等常规活动。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严格落实重点部门和处级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招生政策、报名、考试、录取进程为主要咨询内容,及时、准确、多渠道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我校各项招考工作有序开展。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2025年招生过程中,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六不准”“十公开”和“30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核心,切实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证了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武汉轻工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等文件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2.强化招生过程管理。学校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招生录取始终,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学校提前将各省(区、市)招生的网上录取工作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坚持在各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和预分专业。预留计划使用等重大问题,在学校招委会授权下,通过集体讨论确定,逐层签字确认后执行。
   3.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字段。学校在招生宣传及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咨询会等平台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咨询电话、申诉电话(邮箱)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招生信息公开字段、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公开指定字段信息,杜绝形式主义,不敷衍、不打折扣;尽力做好对非公开信息、字段的保密工作,不适宜公开的、不要求公开的不擅自公开,切实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和权益。在录取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省(区、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及时向考生发送录取状态及录取结果,以便于考生能快速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方面。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2024年部门决算按照统一部署要求主动在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预算公开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简要的数据分析。决算公开的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决算报表说明。同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在校内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予以公开。

2.在收费信息公开方面。学校严格遵守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及网站专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及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在收费政策发生调整时,学校及时同步更新各类公示信息,确保内容准确、合法有效,不断提升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3.在学生奖、助、勤、贷等信息公开方面。学校公布了学生奖、助、勤、贷等的评定办法,向全校公示评定的结果,同时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有投诉的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4.在受捐赠信息公开方面。2024-2025学年,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慈善中国、基金会网站、基金会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做好信息披露。在学校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捐赠信息,在基金会网站发布新闻资讯、捐赠动态、公告通知等信息22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我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本学年,学校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出的要求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情况申请。

2.不予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内部事务按规定公开、个人隐私受保护”原则,明确不予公开信息范围: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如涉密科研项目资料);未完成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干部考察期间的初步意见);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如教职工病历、非本人申请的学生成绩单);可能影响校园稳定或正常工作秩序的信息(如未核实的信访线索);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站开设受理信息公开和受理监督投诉的联系方式栏目,公布信息公开意见箱、传真号码、监督电话、监督部门、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 和相关建议。同时,通过校内巡察、教代会、学代会、校务信箱、接访电话等其他渠道,广泛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邮件系统中收到的非信息公开事项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和反馈。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本学年期间,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和内容核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收到上级部门转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案件。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2025学年度,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增强、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队伍更加稳定,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梯队,尤其是重视学院(部门)和系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训,重点围绕相关制度性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以学促干,以干践行,以行增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规范有序。

2.探索数字赋能,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紧扣“互联网+”的时代背景,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依托学校网站站群,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增强其使用的便捷性,帮助使用者快速、准确地查找 和获取所需信息;推动建立信息公开数据库,确保信息公开全流 程的系统化、结构化和可溯源化。

3.强化供给侧改革,公开成效进一步显著。坚持利民、便民思想,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学校信息。从师生员工、校友需求出发提前介入设计,转变服务模式,形成与学校传统信息平台互动互补的新格局。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社会与公众的需求和期盼进一步多元化,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条目有待进一步细化,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和国家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以公开优服务”,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湖北需求”的省内一流大学提供坚实支撑。

1.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制定完善校内中层单位信息公开清单,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中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公开内容碎片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增强信息触达效果。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研究和应用,深入了解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习惯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信息发布策略。优化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功能和界面设计,提升用户体验。拓展信息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的吸引力和传播力,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师生群众和社会公众。

3.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和实践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各部门、各院系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内容已汇总学校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另行报告的事项。

八、学校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