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8-11-22 阅读次数: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报》(鄂教发办[2017]1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武汉轻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有关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责任,提高学校消防安全水平。

二、检查内容及责任

检查分单位自查和学校统一检查两个阶段。2018年1月2日至8日为各单位组织自查整改,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部署检查整改,确保人员和任务双落实。

各院(部)、资产处、网络中心、图书馆和校医院重点检查所辖实验室、计算机房、仓库、图书库房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和回收的管理情况;检查消防设施配备及消防安全隐患;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有超负荷用电情况;是否按部位和岗位落实责任人;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

后勤保障部重点检查学生及员工宿舍、食堂、配电房和出租经营网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宿舍管理部门日常消防管理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食堂及出租经营网点是否按规定采购、存储和使用液化气;检查消防设施配备及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日常防火检查、食品安全检查;各建筑物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落实岗位责任人。

各院(部)、学工处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学生宿舍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器具;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乱扔烟头等现象。

校团委重点检查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会、各社团组织办公及活动场所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使用劣质插座、电线接线板和乱扔烟头现象。

机关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本部门职工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是否存在空调、电脑、路由器等设备二十四小时开机等情况。

1月9日-1月12日由校保卫处牵头组织统一检查,督查各单位检查整改到位情况。校综治领导小组在全面协调检查的同时,对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

三、安全隐患整改

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自查阶段发现的治安消防隐患,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方能整改的隐患,上报校综治领导小组,由保卫处牵头协调整改。

各部门(单位)要对检查整改情况、治安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于1月15日前报送校保卫处。